参评大师应该纳税,做了大师呢?

来源:《陶瓷资讯》 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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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份,江西省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有300多人报名参评,以景德镇的陶艺家为多。此次评比有个特点,参评者最好要有纳税5万元以上的证明,完成了这个记录的相应加分。没有这种纳税证明的评比分数难以上来,也就是说难以评上大师。而5万元纳税证明又是一个不少的数字,殊料参评者热情甚高,纷纷补交5万元税金,有人甚至为了多拿分竞纳税十几万元,折射了艺术市场的火爆局面。

    这些年来收藏界火爆得很,大师们的作品不断升值,同样一件作品是不是大师创作的价格悬殊明显,艺术作品的价格并不单纯依赖作品的艺术价值,因此,艺术创作者并不单纯的追求艺术创作,而要花大力气甚至更多的力气来追求名誉称号,以求得作品的溢价能力。而艺术品的销售又是迥异于工业产品的生产销售,直接成本低得可以忽略不计,它的价值基本依赖于创作过程,而销售也可以按原始的方法进行:议价、现金交易、不要单据。这也就是说:艺术品的交易有巨大的水税流失可能。在当前的社会环境里艺术品交易的纳税概率只有天晓得。不少人说:“景德镇成千上万的陶艺家和陶艺创作者都发财了,至少也混了一碗好饭吃,但是纳税少,没有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也没有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只能说是独善其身。其实这种现象不单属于景德镇,其它陶瓷产区的大师和陶艺工作者又岂能例外?

    因此,评比文章拷贝于华夏陶瓷网大师请出具纳税证明就不难被理解,准大师们纷纷去补税纳税也再自然也不过了。将此举称之为创意,绝非讽刺,而是实至名归。

    这就是说:参评大师应该纳税,你的艺术品没有得到市场承认怎么做大师呢?那个准大师会说自己的作品还没有卖出去过?既然卖了,你的作品销量特别少,也就是说:市场认可度低,要做大师当然还得继续努力,让市场认可度更高的同行先上吧。因此,参评大师请先纳税的创意价值就愈发的明显了。

    按情理而论之,参评大师是得纳税,是得纳足税。

    做了大师以后该不该纳税呢?

    按情理而论之,做了大师更得纳税,因为做了大师以后,作品马上涨价了,求购作品的人更多了。

    大概不需要去证明一番吧,大家应该知道大师们的纳税状况只有天晓得,税源流失空间显而易见!

    我和所有大师以及准大师们素来无怨无仇,决非有意和他们过不去,非要咬他们一口才痛快!只是听到实施这项创意以后,心里有些感慨:这项创意是解决了一点问题,更应该解决的问题也太多了。

    有人说中国的法治状况是: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此言是也。这一回将准大师们选择执法了,从小范围来看有道理,但这仍是人治,从大范围来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真正构建公平竞争的诚(信)社会体系,光靠创意不行,至少还得有公平的法律体系。(作者/喻镇荣)

责任编辑: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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