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强制更换费水型水嘴坐便器

来源:法制晚报 2006-01-05
阅读量:1626
  自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在设计、采购、使用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用水器具时,应当严格按照《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l64—2002)规定的指标进行。

  本市各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的办公与工作场所,各经营性、服务性公共场所,由房屋或设施的产权单位负责,在2006年6月底前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

责任编辑: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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