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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牌对竞争者的意义
1.可以推出相对应品牌进行反击。品牌一旦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后,会对竞争者形成一种威慑,但竞争者可以推出相对应的品牌进行反击。大致分以下几种情况:
竞争者可以针对品牌系列中弱势产品进行反击。企业利用成功名牌进行产品线延伸或品牌延伸,竞争者可利用对手产品之间的关联度不大对其相对弱势的产品推出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产品,从而建立自己品牌的知名度,当其规模相当大时可进行全线出击。
竞争者可以针对那些采取多品牌策略企业中弱势品牌进行反击,一个企业品牌家族中,肯定会有一些相对较弱的品牌,这样竞争者可以利用自身资源重点推出一品牌与企业弱势品牌抗衡,这样就很有可能使竞争者获得品牌竞争优势,扩大其市场份额。
竞争者可以针对对手企业品牌个性推出自己的个性品牌,品牌是个性的,它背后渗透着企业文化,竞争者可针对对手企业的品牌个性推出风格完全不同的个性品牌,以吸引其余消费者,比如我国有些企业面对国际名牌冲击,打出了“民族旗号”来唤起国人对民族名牌的偏爱。再比如百事可乐针对可口可乐那种传统的品牌个性重点宣扬自己品牌的“新潮,具有时代气息”以吸引青年人。
2.竞争者可采用“品牌补缺”策略占领一部分市场,从而获取利润。对手企业品牌组合或产品组合无论有多深、多广,都很难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一位企业家曾说过:“没有饱和的市场,只有未被发现的市场。”竞争者总可以发现对手企业还未涉足的细分市场,虽然这一细分市场可能是规模比较小,但只要它进入成本比较低(即具有可接近性),有一定的购买力,而且能获利,那么,竞争者就可以进入对手企业,因为无品牌优势。竞争者这时推出自己的品牌容易使消费者接受,建立品牌忠诚的成本也比较低。品牌忠诚一旦建立,竞争就可以利于品牌扩散效应来扩大市场份额,逐步向其他市场渗透。
3.竞争者可不做品牌而做销售。不可否认,品牌是企业进军市场方面的大旗,品牌做得好,开发市场就比较容易。但是,品牌不是万能的,开发市场需多种因素的结合,只抓品牌这一点,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再者,消费者对某些产品购买介入程度不深,对产品品牌抱着一种无所谓态度,也就是说消费者对某类产品品牌不敏感,他们可能是价格敏感者,或从众者,或质量、功能敏感者。总之,竞争者只要抓住一点或几点,就可以吸引一部分消费者,比如低价可能吸引价格敏感型消费者。中国市场很大,需求层次很多,客观上存在着许多市场机会,竞争者针对某一特定顾客需求开发出相适应的产品,即使无品牌优势,照样可以去做销售。再说,每个企业都去做品牌,那岂不是也无品牌优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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