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我搪瓷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6-05-10
阅读量:2120
  2006年4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搪瓷厨具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中国的普遍税率为66.65%。2005年1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搪瓷厨具反倾销案进行第9次年度行政复审立案;2005年12月22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


  1985年12月31日,应美国厨具生产商协会搪瓷委员会及美国通用家用器皿公司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搪瓷厨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239200。1986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本案作出终裁,对中国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征收66.65%的反倾销税,中国的普遍税率为66.65%。

  截至目前,美国商务部已针对原产于中国的搪瓷厨具进行了9次反倾销年度行政复审、2次日落复审、1次新发货商复审和1次情势变更复审。
责任编辑: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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