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批准“煤变油”项目

来源:《陶瓷信息报》 200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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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中国开始遏制高歌猛进的煤炭液化项目(俗称"煤变油"项目)。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公告称,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应暂停煤变油项目核准。 
   
      国家发改委表示,一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下的煤制油项目,100万吨以下的甲醇和二甲醚项目,60万吨以下的煤制烯烃项目。 
  
      受石油价格不断上涨的拉动,中国煤制甲醇、二甲醚等石油替代产品盲目发展的势头逐渐显现。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中国甲醇产量536万吨。目前在建甲醇规模已接近900万吨,拟建和规划产能还有千万吨以上。 
  
      发改委表示,煤制油品和烯烃尚处在工业化试验和示范阶段,并且存在技术和工程放大风险。目前开工建设的十几万吨规模的煤制油、煤制烯烃装置多数不够经济规模,技术不够成熟,而且这类装置投资巨大,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白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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