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陶瓷人身亡!2024年发生12起安全事故,经济损失上千万

来源:中国陶瓷网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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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建材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1起,死亡302人(不含火灾、特种设备、建设工程事故)。从行业分布来看,2023年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前五位的行业依次是水泥制品、石材、砖瓦、水泥生产、陶瓷。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规定,按照事故类型分析,事故居前五位的分别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和坍塌。

根据中陶君去年统计的数据,2023年陶瓷行业公布了16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导致12名陶瓷人身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380万元。近日,中陶君统计陶瓷行业2024年安全事故发现,广东、辽宁、云南等地共发生12起陶企安全事故,其中包括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倒塌事故等,导致13名陶瓷人身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1000万元。这些事故对于包括陶企在内的家居建材企业有着重大的警示意义。

 

倒塌、机械伤害事故4起,导致5人死亡

2024年11月7日,广东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肇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德庆县“10·26”一般坍塌事故督办的函》。督办函显示,2024年10月26日12时10分许,德庆县悦城镇*陶瓷有限公司内一原料车间发生脚架意外倒塌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4年8月5日,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发布《法库龙山沈阳新*远陶瓷有限公司“5.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5月26日19时许,沈阳新*远陶瓷有限公司原料车间1工人在操作轨道式上料皮带机时腹部被皮带电机和皮带机上方的皮带架卡住,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新*远陶瓷“5.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现场整体情况

2024年9月18日,肇庆市高要区应急管理局发布了《肇庆高要肇庆市金*陶瓷有限公司“4.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4月1日,金*陶瓷公司抛光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名被派遣劳动者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1万元。

事故发生地点在金*陶瓷的陶瓷厂抛光车间的上砖机位置,上砖机具有一定的自动吸附瓷砖进行作业的功能。事故受害者舒某某在未关闭电源、未启动急停、且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入上砖机清理瓷片,仅靠一片瓷片阻挡控制升降的电眼。在这片瓷片被移走后,升降吸盘恢复移动,还在机器内工作的舒某某被运行中的上砖机升降吸盘支架挤压头部,导致舒某某头部被挤压受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2024年7月25日,珠海斗门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珠海市白*陶瓷有限公司“5·25”一般倒塌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5月25日,白*陶瓷厂一工人在原料车间进行放料工作,在操作过程中,料仓突然失稳倒塌,倾泻的泥沙粉将其掩埋,导致其窒息死亡。截至事故调查结束,该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尚在统计中。

白*陶瓷“5·25”一般倒塌事故现场·料仓倒塌

 

高处坠落事故4起,导致4人死亡

2024年9月4日,广宁县人民政府公布了《广宁古水汇*陶瓷公司“6·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6月23日,汇*陶瓷公司一正在进行棚顶修缮施工的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万元。

汇*陶瓷“6·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现场

根据报告,事发时林某正在约12 米高的棚顶上对石棉瓦进行补漏作业,在此过程中不慎踩破石棉瓦并坠落到车间水泥地面上而受伤身亡。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死者林某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作业环境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没有按规定扣好安全绳的情况下仍然冒险开展高处作业,导致其踩破石棉瓦时未能有效阻止坠落,从而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汇*陶瓷“6·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棚顶现状及林某所踩破坠落的孔洞

据了解,2024年4月19日,汇*陶瓷将涉事工程交给建*公司,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找到冯某作为涉事工程的召集人兼施工协管人员,商定以日工形式(每人380元/日的工资,包住不包吃)聘请工人到汇丰公司进行房屋修缮施工。冯某先后找了胡某、周某、林某等6人共同对涉事工程进行施工。经查,涉事工程施工作业属于高处作业范畴,冯某平等7人都未持有高处作业资格证书。涉事工程施工单位建*公司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间接导致了悲剧事故的发生。

2024年9月2日,三水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佛山市众*陶瓷原料有限公司“5·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5月23日,位于佛山三水区的佛山市众*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

事故现场有两条传输带,分别称为“上带”和“下带”。事故发生当日,工人潘某发现“上带”末端的链条掉落,于是让在场人员停止生产作业,关闭“上带”电源后,潘某和谭某走到“上带”末端维修链条,另一名工人潘某则在下面配合。由于控制处开关众多,潘某误操作开启了“上带”电源,“上带”随即运行起来,导致位于“上带”末端的潘某坠落至地面,救治无效死亡。

众*陶瓷“5·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2024年7月15日,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一则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当年3月13日,沈阳旺*陶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厂房顶棚维修,工程承包方辽宁盛*企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1名维修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将顶棚透光瓦踩破坠落地面死亡,造成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报告,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起因物及致害方式为:施工作业人员忽视安全风险,在未固定安全带的情况下从事高处作业,作业人员走到不能承受人体重量的透光瓦上,透光瓦破坏后作业人员从破洞处坠落地面,造成人员伤亡。由于事故相关责任方未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无法计算。

2024年5月11日,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一份“督办函”显示,2024年5月9日,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新*山陶瓷厂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违规操作、安全意识不强、设备故障等。为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有调查组提出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云南、宁波、深圳等地发生安全事故,导致4人死亡

值得关注的是,除在陶瓷厂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遭遇机械、坠落伤害等事故外,在搬砖、贴砖过程中,由于安全防范不够严谨,发生的安全事故也不少。2024年,在搬砖、贴砖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达4起,导致4人死亡,也造成了不等数额的经济损失。

2024年10月29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了《玉龙黄山玉龙县鸿*建材销售店“6·23”其他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6月23日,云南玉龙县鸿*建材销售店瓷砖仓库一名工人在搬运瓷砖时因瓷砖倒塌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暂无法统计(截至调查报告发布日,瓷砖仓库负责人钟某已预支人民币40万元给死者家属,死者丧葬费、死亡赔偿费等后期进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鸿*建材“6·23”其他伤害一般事故

另外,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鄞州姜山锦*建材商行“6·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6月12日,当地一建材商行一名卸货人员在集装箱箱体内搬运瓷砖过程中,被倾倒的瓷砖压住头部,抢救无效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据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消息,高新珠海某集成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室内装修工程4·5事故已经查明。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4月5日,该项目室内装修工程一名工人贴瓷砖时,不慎被瓷砖碎片割伤颈部血管,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调查组核实,此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159.9882万元。

事故技术组经过反复论证,认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王某进行卫生间瓷砖粘贴作业时,由于对瓷砖规格较大、抹好砂浆后重量增加至28公斤、作业空间狭小等情况准备不足,发生重心失稳倒地,瓷砖破裂,被一块较大的瓷砖碎片刺破颈部血管,导致失血性休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龙岗坂田象角塘村装修改造工程“3·23”一般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2024年7月3日,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龙岗坂田象角塘村装修改造工程“3·23”一般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3月23日,位于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某自建楼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4.9万元。经调查,事件原因为:在瓷砖起吊提升过程中发生旋转,吊笼失稳倾斜,吊笼内的瓷砖掉落砸中闯入吊警戒区域内的姚某的头部,致其死亡。

 

安全事故不仅对陶企的经济效益造成影响,还给遇难职工家庭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痛。以上一桩桩一件件事故的发生,无疑敲响了陶瓷行业安全生产的警钟。

中陶君发现,陶企安全事故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的居多。临近年关,陶企陆续进入停窑停产检修阶段,中陶君希望所有陶企和“搬砖人”“贴砖人”在年底的检修或装修等工作中都能够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提升工作安全意识,将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开心心回家过个好年。

责任编辑:刘思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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