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宣布继续对进口瓷砖采取保障措施

来源:中国陶瓷网 2007-01-12
阅读量:1754
      2006年12月21日,菲律宾贸工部向我驻菲使馆通报,该部已于当日签署命令,决定根据菲律宾8800号共和国法第15条的规定,对进口瓷砖继续采取保障措施,保障措施税率由原来的2.45比索/公斤降低为2.15比索/公斤,期限为2007年1月12日至2008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白秀芬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了解更多请移步微信公众号
0条评论
相关推荐资讯
海报
中陶网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