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业规划—陶企进入禅城将设限

来源:中华建筑报 20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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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按照初步制定的陶瓷产业规划,在佛山禅城区内将制定陶瓷制品生产企业的准入方案。准入条件大体如下:一、陶瓷墙地砖生产企业保留在区内生产的必须达到:2007年12月前年产值1亿元人民币。自2008年开始年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含2亿元)人民币,个别特种砖企业的产值可不受此限。有开发创新能力的企业。最低评价条件是每年有一个以上(含一个)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过鉴定的新产品。有省、市、国家颁发的品牌,国家免检产品,ISO14000认证等企业。产品的年产量300万平方米以上产品出厂价(2005年不变价)墙砖不低于18元人民币/平方米,地砖不低于20元人民币/平方米。平均每条生产线的使用总面积(包括仓库)不高于30亩(合19980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每亩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的排放物必须达到城市环保部门要求的标准。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恶劣又无能力在三个月内整治好并达标者,应该停产。

  二、陶瓷卫生洁具生产企业: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瓷件产品的均价不低于200元人民币/件。排放物完全达到环保要求的。

  三、艺术陶瓷生产企业:只要企业的排放物完全达到环保要求的均可留在区内设厂生产。               

  四、其他陶瓷产品生产企业:酌情审批,但必须遵守环保要求的规定。

责任编辑:NO·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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