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是否有权可维 谁为涌来的“退房潮”负责

来源:潇湘晨报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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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大多数人而言,让房价回归到“合理的水平”是期盼已久的目标,然而对于那些在房价高点入市的购房者而言,楼市泡沫的破碎意味着个人财富的缩水。于是,伴随着房价的下跌,要求开发商退房、补价的声音不绝于耳,部分业主与开发企业的矛盾逐渐升级甚至发生了严重的纠纷。

    这味“后悔药”究竟是对“契约精神”的违背,还是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据新华社电

    两个月八处楼盘遭遇严重退房纠纷

    北京五环的一处楼盘卖了一年多,2010年最高曾喊到每平米21000元的均价,由于最近的楼市大幅缩水,目前已回落到每平米14000元左右。7000元的落差是最难让高点购房业主难以接受的。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根据中原市场研究部门的初步统计,就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包括北京大兴顺驰领海、上海万科清林径、南京天正滨江花园、安徽芜湖镜湖世纪城、宁波合生国际城、上海浦东中海御景熙岸、上海龙湖郦城、北京京贸国际城等八处楼盘的售楼处发生“维权”业主和开发企业的严重纠纷和冲突。这些引发冲突的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其在售房源的房价相比此前售出的已经大幅缩水,降价幅度最高的已接近一半。

    11月18日,不久前刚在北京顺驰领海项目定下一套四居室的姚峰(化名)来到售楼处要求退还2万元定金。用他的话来说,不久前自己的家人“一冲动交了定金”,看着现在房价的趋势,如果不赶紧退掉,没准还要跌。

    据了解,这处已经卖了一年多的五环外楼盘曾经在2010年3月到5月间卖出了每平方米21000元的均价,然而,目前其在售户型的价格已经回落到了每平方米14000元左右。7000元左右的落差让很多高点购房的业主难以接受。仅仅一年时间,自己的资产就蒸发了1/3,这使得开发商成为业主们口诛笔伐的焦点,也成为很多业主现场维权的主要动因。

    房价下跌是否有“权”可“维”?

    如果仅仅是因为市场因素导致价格的变化,那么开发商在其中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以市场变化为退房或维权理由的话,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这样的维权在法律上很难站得住脚。

    在房价下跌的大背景下,要求退房或者维权已成为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对于购房人而言,一套房子在短短几周内,损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在情感上难以接受。然而即便业主既“震惊”又“愤怒”,但在一纸购房合同面前,这种对于价格的质疑却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如果仅仅是因为市场因素导致价格的变化,那么开发商在其中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以市场变化为退房或维权理由的话,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这样的维权在法律上很难站得住脚。

    另一位房产纠纷专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仁藏同样认为,因为房价下跌要求退房或退还差价是没有道理的。

    尊重“契约精神”

    但仍须规范房产销售

    现行的预售制度仍然给捂盘惜售、分段放盘提供了存在的空间。不仅如此,由于大量的口头承诺根本不会写入合同,购房者往往会吃哑巴亏,这些问题在楼市走高的情况下容易被掩盖,一旦市场遇冷就会马上暴露出来,成为矛盾冲突的焦点。

    在“契约精神”面前,业主们的“维权”看上去似乎有些无理取闹,但在这些寄希望于“维权”的业主眼中,那份看似平等的购房合约背后本身就隐藏着诸多不平等的“潜规则”。

    “和开发商相比我们永远是弱者。”购房者姚峰说,面对开发商动辄采用的捂盘惜售、分批放盘的手段,以及售楼人员或明示、或暗示告诉购房人房子是不会贬值的说法,有多少人能始终保持所谓的“理性”?

    将退房问题的解决寄托在企业自身的道义无疑有些理想化。从监管着手,彻底理顺房地产销售环节的种种弊端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而事实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会存在“每遇降价必遭退房”的重要原因,也正是在于房地产销售环节上存在诸多不规范与不合理的漏洞。

    “首先就是定价问题。”张大伟表示,当下在降价项目出现纠纷首先就是开发商定价随意。还有就是开发商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部分违规行为或者承诺。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现行的预售制度仍给捂盘惜售、分段放盘提供了空间。不仅如此,由于大量的口头承诺根本不会写入合同,购房者往往会吃哑巴亏,这些问题在楼市走高的情况下容易被掩盖,一旦市场遇冷就会马上暴露出来。此外,频现的退房纠纷也从侧面反映出楼市的畸形发展,“房价从没真正跌过,使得购房者忽视了房屋作为商品不仅会涨,而且会跌的事实。”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说,将投资赌在房子上的人应该增加风险意识了。

责任编辑:谭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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