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采取集体维权模式

来源:陶城报 20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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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

    大部分陶瓷企业在广告费上的投入很多,其在维权费用的投入却很少。在品牌宣传与品牌保护之间是否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我们可以尝试调整观念:把维权作为品牌推广的手段,同时也将其成为市场营销的策略。宝洁公司的市场调查费高达六百万元,尽管费用昂贵,但消费者在市面上很难找与宝洁相关的侵权产品;微软公司则采取“以打促销”的策略,把所有侵权企业起诉到法院,这样消费者也只能购买其正版产品。

    为了更好维护佛山陶瓷品牌,我们可以采取“集体维权”的模式。该模式可向顺德电压力锅联盟与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借鉴。特别是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该联盟由多家网络公司组成,目前已在网上公布了一百多件诉讼案件,该联盟已引起国家政府的重视。这种维权模式,比单家企业维权更加有效。

    在“集体维权”的模式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可成立“陶瓷品牌维权联盟”,该联盟主要负责:第一,区域品牌的注册;第二,区域品牌的全国性工商打假;第三,区域品牌的维权诉讼。还可以利用维权诉讼所取得的赔偿来维系联盟后续的日常运营,最终形成可持续机制。

责任编辑:严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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