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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嚷嚷了一个多月,所谓的“二次限购”城市名单仍无具体的出台时间表。这一备受舆论期待的房地产调控后续政策,看上去更像是一出闹剧,或是一场骗局。
之前,舆论已对二次限购做了过度解读,市场也最大限度地对政策“利空”进行消化和释放。房企大鳄如碧桂园公司,率先在惠州等二三线城市降价出货,引发当地同行严重不满,被迫跟进降价;抢搭政策末班车的购房者仓皇抢购,致使二三线个别楼盘在哄抢中房价急涨。二次限购究竟是打压了房价,还是助涨了房价?谁也说不清楚。
不久前,迫于“万众瞩目”的压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终抛出了所谓二次限购“五项标准”,大致是要求二三线城市“自查”,自行决定是否限购。所参照的五项自查标准是:以国家统计局数据为准,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或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房价涨幅超过去年年底或接近全年控制目标的;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应强烈的。
奇怪的就是这要求各地“自查”之举,在逻辑上看起来颇为滑稽。试问地方政府,“自己的刀如何削得了自己的把”?在没有相应的激励和奖惩措施的情况下,要求地方政府“革命全凭自觉”地落实限购调控,恐怕是一个并不靠谱的主意。从这一点上来说,二次限购真可谓是“糊涂庙养糊涂神”,政策还未做实,严肃性却已尽失。
种种迹象表明,二次限购已陷入“难产”。具体的限购城市名单,恐怕很难真正出台。
上周,住建部某副部级官员在一个内部场合坦言,制定二次限购城市名单有颇多难处。首要一点,便是国家统计局现有的数据监测手段仅能涵盖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变动情况。而全国有超过660个城市。也就是说,将近90%的城市都不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房价监测体系内。只能腆着脸去朝地方政府要,人家给的数据是真是假,无从查验。
如此一来,拿什么作为制定限购政策的依据,就成了住建部一项棘手难题。说起来,这也是该部历史欠账积弊所致,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突击进行过一次全国住房普查后,此后20余年,历任部长都不清楚中国住房市场的“家底”状况。筹措建立“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也是至今空闻楼梯响。
另一个致使二次限购难产的原因,大多数人都能想得到:地方政府的抵制。实际上也是开发商的抵制。这一点无需赘言。一个客观现象是,当前大多数跨区域发展的开发商,楼盘销售的主战场均在大城市周边的二三线城市。对这些地区进行限购,直接影响到的是当地的楼市成交量。这势必造成两个相关影响:其一是地方政府应收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房地产相关税收减少;其二,开发商回款不利,将导致购地乏力,进而影响到地方土地出让,使地方土地收入萎缩。
当前,已有不少城市地价先于房价出现“拐点”。地价的下滑,一方面消弱了地方的财力,另一方面,加重地方政府土地抵押融资平台的金融风险。对于大多数债台高筑、且处于偿债高峰的地方政府而言,他们尤为担心的,恰恰是地价下滑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冲击。因为地价下降,意味着用于获取银行贷款的抵押物估值缩水,“资不抵债”的风险随机出现。而一旦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城市将面临灾难。
如此以来,试问有哪个地方政府有勇气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进行完全封盘式的限购?
实际上,从此前对一二线城市限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即可看出,限购政策其效力早已遭遇不同程度的瓦解和打折。
有媒体梳理了各城市已出台的限购令,发现多个城市仅对主城区进行限购,交投量相对活跃的郊区县则是一片绿灯。长沙、成都、南宁、沈阳、哈尔滨等多个城市都实行部分区域限购、多数区域不限购的折中方案。例如长沙,限购范围是市辖五区,而这五区之外的卫星城星沙,毗邻河西岳麓区的望城县等区域都不在限购之列。沈阳甚至规定了“暂停在二环区域内购买住房”,这也就意味着二环外的所有区域都不在限购之列。
此外,很多城市还对新房和二手房区别对待。根据长沙出台的限购令,二手房不在限制之列。而刚刚出台了二次限购令的台州,仿佛是为了仿效这些城市的做法,其限购也未将二手房和郊区购房纳入范围之内。
更有创意的限购松绑方式非石家庄莫属。该市在出台了相对严格的限购令后,马上又出台了放宽户籍政策的“配套政策”,规定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连续务工六个月以上的省内人员都可落户,该政策与一年前需要缴纳5年以上的规定相比,被看做石家庄历史上落户最低门槛,从而使一批原本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外地人轻松通过限购考试。
几个月以前,笔者曾率先披露一些政府官员密谋限购松绑的消息,一时引发舆论哗然。但随即就有政府部门站出来辟谣,对上述“酒桌上的表态”概不认账。之后,迫于舆论压力,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二三线房价快速上涨的数据,“二次限购”风声骤起,政府主管部门以“吹风”式的策略,向舆论宣示将限购调控推向扩大和纵深的决心。
但是二次限购的“决心”,在笔者看来更像是一贴安民告示。不过是政府以民粹的态度呼应大众舆论罢了。真正的二次限购能否落实,我表示怀疑。
姑且不说判定标准缺乏依据以及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抵制,单就整个经济、金融大势而言,二次限购已于宏观调控主旨出现背离:当前的金融形势是收紧银根、回收过去几年超发的N万亿货币,以应对日渐严峻的通货膨胀风险。当此之时,如果关闭掉吸金能力极强的房地产市场,试问过多的货币会流向哪里?估计只能是大蒜或者猪肉。
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任何一个国家在抑制通货膨胀的过程中,都不会漠视房地产的吸金效应。因为房地产是高货值的大宗商品,可以有效地吸纳流动性、沉淀资金。但中国却恰恰相反,一方面,应对通货膨胀出招乏力,不能轻易加息;另一方面,却又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关闭,让大量闲散货币苦无去处。此等逻辑,很是令人费解。
迄今为止,我只听说一种貌似说得通的逻辑:“政府担心,如果不对房地产实施限购,则房价会继续上涨,进而会带动其他物价上涨,届时通胀将不可控。”
如果仅以上述逻辑作为二次限购的理论出处,究竟算是舍本逐末,还是抓大放小?看来只有请一些更高明的经济学家来论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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