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环保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

来源:《陶瓷信息》 2011-04-23
阅读量:1274

      今年以来,淄川区在勤查重罚、从严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把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治污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践行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生态区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发挥环境保护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引导、倒逼和服务作用,全力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淄川区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手段。标准加严,通过提高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形成利用环保手段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机制。对于达不到排放标准和管理要求的企业和单位,依法实施顶格处罚、限期治理直至停产的治理手段。以燃煤锅炉为例,去年执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400㎎/m3、烟尘50㎎/m3标准,今年提高为二氧化硫300㎎/m3、烟尘50㎎/m3的标准。围绕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率达到50%的目标,实行“5+2、白+黑、无缝隙、全覆盖”监管企业,特别对凤凰山、气象站两个监测点位周围五公里范围内的373家电厂、建陶等企业进行分类施治,对有环保手续但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对无环保手续及治理无望的全部关停。同时加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污染源治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门槛”提高。2009年,淄川区率先实行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在全国推广。以此为动力,淄川区今年继续把排污总量指标通过市场化运作,让优势企业优先有偿使用,让劣势企业让出排污总量,即抓大放小、保大压小,梯进运作:凡国家限制类的项目和企业需要先购买指标,获得排污权;所有行业、排污企业都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对土小企业一律取缔,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物总量,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体系。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完善,淄川区龙泉镇的陶管企业由10余家压缩为5家,罗村镇矿粉企业由30余家压缩为8家,岭子镇矿山企业由10家压缩为6家,昆仑镇铸造企业由65家压缩到30家,企业自觉治污、减少排放的主动性和自我约束日益增强,对实现全区治污减排、总量控制的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

      “末端”治理。做为淄川的“母亲河”,孝妇河流域一直是近几年来投巨资综合整治的对象,截止到目前为止,孝妇河流域淄川段河流出境断面控制标实现了达到氨氮≤5mg/L、使孝妇河水质变清,重现鱼类的目标。为巩固成果,作为为老百姓承诺的10件实事之一,淄川区今年与以色列凯丹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合作,采用国际上通行的BOT模式,预计年内将投资7000万元、建成占地70亩的双杨污水处理厂,解决双杨及寨里、罗村的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届时,日处理污水将达到6万方。与此同时,淄川区全面深化生态区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建设,强力推进昆仑段、城南段、贾村水库等6处氧化塘湿地建设,强化空气自净能力;积极发现、培育典型,确保6个乡镇达到省级生态镇目标;深化农村地区河道综合治理,封堵排污口,绿化河道形成景观。(文/张新生 张萍

责任编辑:梁淼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了解更多请移步微信公众号
0条评论
相关推荐资讯
海报
中陶网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