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两高一资产品取消出口退税 陶瓷行业未入列

来源:中国陶瓷网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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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陶瓷网讯(记者 尔东报道) 推进节能减排,我国再出重拳,剑指“两高一资”产业。继前不久调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返点后,6月22日,财政部发出通知,自2010年7月15日起,将取消部分钢材、医药、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总数达406种。此次政策调整针对的商品,主要涉及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而有“耗能大户”之称的陶瓷行业此次并未列入取消出口退税的名单内。
 
    这是中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由于406种商品主要涉及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因此相关人员分析称,此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据专家介绍,406种商品同时减税,看上去规模很大,但不难发现,它们大多涉及钢铁、银粉、酒精、玉米淀粉、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据悉,在今年5月初举行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附件:
 
    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税[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xls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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