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退城进园”大动作, 42家建陶企业将搬迁

来源:《陶城报》 20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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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要求,未来三年内临沂共有42家陶瓷企业将搬迁进入园区,其中,2015年将搬迁15家,2016年搬迁11家,2017年搬迁16家(具体名单见图中表格所示)。

    搬迁标准有哪些?

  《方案》制定了陶瓷行业准入标准,陶瓷企业应采用清洁能源为燃料,建筑陶瓷单线生产能力≥200万㎡/a;日用、卫生陶瓷单线生产能力≥100 万件/年。

  根据《方案》制定环保标准,建材企业应同步建设原料场全封闭、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建立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同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国家规定的最新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执行山东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在能耗方面,建筑陶瓷企业,综合能耗分别≤7.0kgce/m2(E≤0.5%)、4.6kgce/m2(0.5%10%)。

  按照要求,2015年底前,搬迁罗庄区南外环以北的建陶企业。2016年底前,搬迁150万平方米以下普通地板砖和内墙砖生产线。2017年底前搬迁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建陶企业。

    搬迁资金来自哪里?

  在前期的采访中,有不少陶瓷企业最担心的就是缺少资金搬迁。根据《方案》制定的融资政策显示,搬迁资金主要来源为符合相关政策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搬迁和奖励。搬迁企业原址腾退土地实现的净收益全部用于迁入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税收方面,企业搬迁项目投产后5年内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形成的财力,以搬迁企业2014年实际缴纳税收为基数,基数内部分由原受益方和迁入县区按6:4比例分成,超基数部分按4:6分成。

  融资方面,由迁入地政府协调金融部门对搬迁企业新厂建设给予贷款支持,贷款利率按最优惠利率执行,搬迁企业补偿资金作为还贷保障。由主办银行对重大项目实施银团、社团贷款和环保贷款等专项金融支持,加大搬迁、改造企业生产链金融服务。园区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厂房、多层厂房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支持。发挥市级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大型政府基金和大型并购基金参与,对符合《临沂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支持规定的搬迁企业进行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搬迁改造。

    对困难职工如何救助?

  《方案》提到,临沂将按照国家、省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政策规定,支持企业做好人员安置。对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人社发﹝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以及主辅分离期间,可以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50%享受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对因企业搬迁处于生活困难的职工,符合申请公积金贴息补助、公租房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救助等政策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给予办理,确保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就业扶持,做好企业富余人员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指导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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