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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所在企业目前正处于快速扩张当中,为了尽快占领市场,业务员拜访了大量工程经销商。在和经销商谈判过程当中,新的经销商往往会要求厂家给予支持,其中包括样品支持,尤以新进入LED照明的经销商为甚,这类经销商由于是半路出家,客户资源和资金都有限,有的还会把其他行业的运作模式复制到做LED的营销From EMKT.com.cn模式里,项目跟进当中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因此普遍都不太愿意购买样品。业务员为了能达成项目合作,往往对经销商的要求百依百顺,由此借出了很多样品给经销商,到了年终,这批未返回的样品成为公司的沉重负担,影响了公司的资产,下面结合笔者近期回收样品的经历给大家做个简单的分享。
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借出的样品也是一样。借出的时候经销商会给厂家业务员描绘很好的前景,比如马上有项目开展,项目金额动不动就是上百万的等等,总之会有很多理由让厂家先把灯具借出来。由于管理比较粗放,样品到达经销商那里时,业务员没有索要相应的签收凭据,给日后追回样品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经销商A,2011年和2012年都借过样品,但是这么长的时间下来没给公司下过一个订单,甚至连项目的影子都没有,我了解到信息之后决定把所有样品全部要回。在给老板打过电话表明我的意思之后,老板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说既然厂家要把样品拿回去那就拿回去吧,虽然也蛮可惜的,还指定了一个经理和我对接。这位经理倒是尽责,因为有些样品安装在外地做展示,他亲自开车去把所有样品拆回公司,应该说没有他,这个事情还真是难办的。结果麻烦又来了,本来说好样品拿回来了就直接寄回我公司的,可这位经理说如果当初的收货凭证不还给他的话,他没办法发货,并要求我公司先行开具收货证明给他才肯发货。但是站在我公司的角度来看,货物没有收到,是断然不可能开具收货证明的。一度双方就这样僵持了2天。为了能尽快拿回样品,同时也避免以后的法律纠纷,我决定自己给公司写担保书,并说服公司先开具收货证明给我,我亲自到A经销商走一趟,待A公司发货以后便将我司开具的收货证明给予对方。还好我的这个想法得到了公司的支持,于是按照事先约定的那样,一手发货,一手交换收货凭证,很快拿回了样品,同时也避免了日后的法律隐患,总算是完美解决。
经销商B,从2010年开始就借过样品,但由于当初经办的业务人员离职,以及管理的疏漏,导致借出的样品一直没有归还,而且没有产生任何订单,给公司的资产造成损失。在了解其中的情况后,我给老板打了电话,阐述了我司的样品管理办法及立场,没想到老板仗着和我司董事长是老朋友的关系,非但打断我的讲话,还狂妄的说叫董事长和他谈。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借了东西不还还有理了,老板我见得多了,但这样的还真是第一次碰到。于是,我义正词严的回复他,为了这事情我已经被领导批评过几次了,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没什么好商量的,找董事长也是这个答案,如果拒不归还,我司将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以我方现在掌握的证据,可以说百分之百可以胜诉,你自己看着办。说完我挂掉电话,给我司副总裁打了个电话,希望副总裁能配合我打个电话给B老板,给他施加压力。最终B老板还是如数归还了借出的样品。
对生产厂家来说借不借样品其实是很纠结的事情,借吧,公司的流动资产会收到影响,不借吧,万一真的有生意做,那岂不是肠子都要悔青了。但是,从笔者近几年的经历来看,样品一定不能免费借出,即使借出,一定要收取保证金。如果经销商真的想与厂家合作,一定是愿意付费购买样品的,反之如果连这点样品的钱都舍不得,还指望能有什么生意做。所以我主张业务员对工程经销商的样品实行严格的管理,不付款不发货,这样虽然损失了很多潜在的合作机会,但同时也将企业的风险降低,业务员也可以将有限的精力服务于更优质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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