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已有40余户廉租户退租

来源:《齐鲁晚报》 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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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济南廉租房实物配租至今,已有40多户廉租户退租,多数是因为承租人去世或身体原因造成。济南市房管部门表示,今年廉租户收入审核还没完成,目前还没有因收入超标退房的租住户。待收入审核完成后,如有收入超标者会根据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济南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自2007年实行廉租房实物配租制度以来,已经有5000多户家庭住进了廉租房。为打破廉租房“一住终身制”,济南市房管部门制定了“一年一审”和定期巡查的退出机制。廉租房实物配租五年来,济南市已有40多套廉租房被政府收回重新分配。

    该负责人介绍,承租人退出廉租房的原因主要有四种。最常见的就是承租人去世,廉租房自动由政府收回。还有就是有的孤寡老人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独立生活,搬进了敬老院。此外,也有的廉租房长期空置没人住。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承租人几个月没入住,经协商,政府收回了该廉租房。最后一种情况是,承租人通过继承获得了一套房产,自然退房。

    刚刚出台的《济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廉租住户因收入、住房、户籍、年龄等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按期腾退确有困难的,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可按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交纳租金;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

    “去年因退休金上涨超标10块钱的廉租户,一直没有处理。现在有了明确规定,我们也会尽快核查承租人收入等情况,根据新规处理。”该负责人表示,房管部门会对承租者定期“监控”,当承租人签约廉租房满一年后,民政部门会核查承租人收入是否超标。“今年的收入核查目前还没有完成,如果发现超标者,我们会根据新规做出相应处理。”

    与此同时,房管部门每年有巡查和年检制度来核查承租人的承租条件。廉租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定期到廉租房小区收取租金,在此过程中会抽取一定数量的廉租房住户进行调查,看其是否还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记者 喻雯)

责任编辑: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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