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获首份出口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书

来源:《陶城报》 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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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佛山检验检疫局为禅城区某贸易有限公司签发了《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这是佛山企业获得的首份出口哥斯达黎加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借助佛山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优惠原产地证,该批价值近2万美元的货物抵达哥斯达黎加后可享受哥国关税减免。

  我国是哥斯达黎加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哥斯达黎加已经成为中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为进一步促进两国贸易互利双赢,双方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合作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称《中哥自贸协定》),并于2011年8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中哥自贸协定》的正式实施,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佛山出口的传统产品如纺织品原料如棉布关税由10%立降为0%,灯具关税由最高6%立降为0%,小家电类大部分零关税,建筑陶瓷、玩具、服装等关税由15%逐年降至为0%等。《中哥自贸协定》的实施,为佛山企业开拓哥斯达黎加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使中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产品能够及时享受《中哥自贸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11年8月1日起,中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已装运出口但于2011年8月1日后抵达哥斯达黎加的货物可申请补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通讯员/邱玉莹 吕健文)

责任编辑:罗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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