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采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搜房网 2006-03-15
阅读量:2217
  昨天上午,上海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与市工商局签约,承诺其会员单位开始统一采用新修订的2006版《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较之2001版的家装合同,新版合同完善了家装工程造价体系,增加了饰后空气质量验收项目,提高了对装饰材料的环保要求,顾及了公共安全和利益,并加大了对违约责任的追究。
  
  “在我们的规范服务验收标准中,合同规范只是第一步。关键还要看执行得如何,市民说好才算好。”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郏祥钧说。
  
  家庭装潢一度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价格“低开高走”,材料“以次充好”,更有甚者,包工头卷款而逃事件屡屡发生,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针对行业中企业规模参差不齐、私营企业占到97%以上的状况,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先后制订了《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设计出图标准》、《设计费参考价》、《人工费指导价》等一系列规范行业的标准,使企业可以照章办事。
  
  行业协会在全行业推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在发生家装企业拒不承担、无力承担或企业倒闭无法承担质量理赔责任的,由行业协会动用企业质保金进行理赔。为了改变行业严重缺乏诚信的状况,2003年9月,协会发起了规范服务达标活动,开展行业自律,先后有200多家企业报名参与创建。
责任编辑:中国陶瓷网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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